民盟十一届二次中常会在京举行

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一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3月10日在京举行。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民盟中央关于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的决定》。会议认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是在全国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对于全盟各级组织认清形势,凝聚共识,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展现出雷厉风行、清新朴实、求真务实、励精图治的良好作风和形象,得到全国人民的坚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已经开启新的征程。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行政体制改革的任务,将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会议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民盟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全盟同志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觉、理论自觉、制度自觉,努力促进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秉承民盟“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突出教育、文化、科技、民生等重点领域,围绕教育综合改革、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创新型国家建设、“三农”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问题,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要把社会服务工作作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探索社会服务工作的新领域、新形式,努力打造“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明眸工程”等同心品牌;要着力提升民盟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继续实施“人才强盟”战略,深化参政党理论研究,建立健全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把民盟建设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
会议要求,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审议通过了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生态委员会、文化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联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和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名单。
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副主席郑兰荪、张平、丁仲礼、徐辉、温思美、欧阳明高、郑惠强、田刚、龙庄伟、葛剑平、倪慧芳、王光谦,秘书长高拴平出席会议,民盟中央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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