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专业的,才是最好的(1)

  

  ■陈凯

  既然,立遗嘱这么重要

  那么

  应该由谁来帮我立遗嘱呢?

  一、遗嘱能避免侯耀文式的“杯具”吗?

  所有对侯耀文遗产案的解读,无一例外地认为,如果侯耀文及早立了遗嘱,就可以避免这一悲剧的发生。

  这固然是一方面,但我认为,必要但不充分。套用一句广告语:没有它,一定不行;有了它,却不一定行!

  试想,即使侯耀文订立了遗嘱,对于遗嘱交给谁保管,保管的人能否及时站出来公布遗嘱,如何保证这份遗嘱是一份各方认可的真实遗嘱,侯耀文是否授 权侯耀华担任遗嘱执行人,即使给予侯耀华相应的法律授权,是否足以应对相互不信任的各方面的质疑,侯耀文的古董文物和房产存款到底由谁主持估价和分配,分 配是否忠实侯耀文的要求,侯耀文别墅的贷款谁来偿还,所有这些问题,侯耀文的遗嘱是否能够予以解决?能否避免侯瓒和侯耀华在其他问题上爆发新的战争?

  这些数不清的问题,如果没有交给专业人士,谁能保证双方不会同样陷入一场大战?

  意识到了这些,就会想到“专业遗嘱意识”:订立、管理和执行遗嘱必须交给专业人士。

  一切如果只是假设。斯人已逝,我们只能在这里做各种无谓的推测和臆断。然而,受到现实教训的人,就一定不会让历史再重演吗?下面这一系列轰动全香港的案例,或许是对“专业遗嘱意识”最好的注解。

  相关案例:亚洲女首富生前身后的超级遗产大案

  本案出场人物堪称世人瞩目,她就是被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封为“亚洲最富有女人”,比英国女王还要富有七倍的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

  龚如心是香港华懋集团前主席王德辉的妻子。因二人的父亲是好朋友,龚如心和王德辉自小就认识,及至年纪稍长,两人互相倾慕,彼此依恋,龚如心12岁、王德辉15岁时,他们便开始恋爱。1955年,年仅19岁的龚如心同相恋六年的王德辉结婚。

  上世纪60年代,王德辉成立华懋置业有限公司,进军地产行业,并抓住60年代末香港社会不稳的时机,大举低价购入高质量地块,逐渐成为香港最赚钱的地产商之一。

  岂知天有不测风云,1983年初,王德辉与龚如心驾车上班途中被几名持刀枪的匪徒绑架。龚如心怕丈夫触怒匪徒,要求以己代夫。但匪徒还是先释放 龚如心要她筹款赎人。龚如心7日内筹得1100万美元,匪徒4日后释放了王德辉。此案当时轰动了整个东南亚,王德辉和龚如心一夜成名,真正成为公众焦点人 物。1990年4月,王德辉再次被劫持,这一次匪徒勒索6000万美元,要求龚如心10天内付半数赎金。龚如心按绑匪指示将3000万美元存入一银行账 户,但绑匪却突然取消账户,王德辉从此下落不明。

  龚如心遭此打击后,整整3年未在公开场合露面,及至1994年才开始逐渐活跃起来,不但行事风格率性,还以“小甜甜”形象在公众面前频频曝光, 在商场上更是大展手脚。经过几年奋斗,华懋比王德辉在世时更有影响力,成为香港土地和物业储备最多的公司之一,还是香港最大的私营地产发展公司。

  1997年王德辉的父亲王廷歆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状,要求法院裁定王德辉死亡,并要求法庭裁定他持有的王德辉在1968年的遗嘱是最后一份 遗嘱。根据该遗嘱,王廷歆将继承王德辉的全部遗产。该要求遭到龚如心的反对,她向法庭提出王德辉1990年失踪前曾立有遗嘱,让她继承全部遗产。此案涉及 资产达数百亿之巨,因正值世纪之交,世称“世纪争产案”。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王廷歆和龚如心都花高价聘请了当时香港顶尖的律师团队,光花费的律师费就超过4亿港币。经过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上诉庭的两 次审理,法庭先后判决龚如心持有的1990年遗嘱为伪造。香港警方于2005年1月正式控告龚如心伪造遗嘱,并一度拘捕龚如心。为此,龚如心提供5500 万港元的天价保证金后获得保释。不过,龚如心不服判决,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香港终审法院在2005年9月裁定龚如心胜诉,确认她持有王德辉在 1990年的遗嘱是王德辉最后的遗嘱,可以继承全部超过400亿港元的遗产。

  但出人意料的是,与公公打了九年遗产官司的龚如心,在最终拥有丈夫遗产才不过一年多时间后,于2008年4月因病辞世。照理说,在经历如此种种以后,龚如心对自己的后事应当很有经验,应当不至于让历史在自己身后重演。

  但令人遗憾的是,纵使如龚如心这样有着现实教训的人,自己的千亿港元遗产也未能摆脱争夺战的命运。

  龚如心去世后,其生前男友、风水师陈振聪,华懋基金会和家人三方均声称持有龚如心的最终遗嘱。围绕龚如心的千亿遗产,陈振聪和华懋基金会最终于 2008年开始了新一轮的争产诉讼。该案历时三年,终于在本书付印前结束。在这三年中,有关遗产之争的报道就占据了亚洲乃至世界范围内许多媒体的主要位 置,“小道消息”更是以各种形式在民间广泛流传。

  作者解读:专业遗嘱意识不可少

  “历史总是重演”。

  龚如心的生前身后事无疑是这一名言的最好注释。尽管自己曾遭受丈夫王德辉遗嘱订立不完善所带来的种种痛苦,几乎因此失去包括财富、自由和荣誉在 内的一切,尽管自己身边不乏法律人士,尽管早就知悉自己可能不久于人世,但这一切都没有让龚如心认真地审视自己的身后事,认真思考如何防范历史的重演,认 真安排好去世后的未来。

  我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是为什么?

  答案就是我反复强调的“专业遗嘱意识”。

  龚如心虽然有订立遗嘱的意识,虽然身边不乏法律人士,虽然有能力聘请知名的大律师,但看来她并没有一名系统安排身后事的遗嘱律师。

  二、超过60%的遗嘱无效,真的吗?

  找我咨询的朋友经常会这样,说着说着掏出一本《继承法》,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给我听,然后问我是不是这样理解,是不是那样理解。有的人很自信地说,《继承法》总共37条,比我们局长报告短多了!我已经通读N遍了,写遗嘱谁不会啊?

  一份遗嘱,最重要的应当做到既正确又合法,不能自以为是,或自以为非。

  现实生活中最多的乌龙遗嘱往往是这样的:老汉我家里现有多少存款,多少房产,多少股票,还有金银珠宝美金钻石若干,我决定在我百年以后,我老伴分得多少多少,我儿子分得多少多少,我女儿分得多少多少,此嘱。签字日期。

  这种遗嘱的最大问题就是当家长当惯了,不尊重妇女权益,没有先把夫妻共同财产中妻子的部分分出来,这部分财产不是遗产。这份遗嘱部分无效。

  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遗嘱更是层出不穷。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计,在法院审理的继承纠纷案件中,有超过60%的遗嘱被宣告无效,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惊人的数据。

  相关案例:有歧义,自书遗嘱被判无效

  据报道,市民胡某和丈夫孙某是再婚家庭。孙某去世后,因为他名下的一套房产,胡某与孙某的三个孩子发生争执。

  三个孩子要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子,但胡某却拿出一纸遗嘱。她表示,丈夫在这份遗嘱中已经表明,房子在他百年之后赠与胡某所有。三个孩子看过遗嘱后表示,这份遗嘱有百余字之多,但从头至尾却只有一个句号。如果加上标点符号以后,他们对遗嘱完全可以有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解释。

  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最终闹上了法院。

  本案主审法官认为,本案中争议的焦点即为孙某所留的遗嘱。遗嘱只在句尾有一个句号,如增加不同的标点符号,这份没有标点的遗嘱就有两种以上的不同解释。因此,根据该遗嘱,无法确定胡某丈夫的真实意思表示,即该遗嘱不能作为有效遗嘱对待。

  作者解读: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外行人说内行话

  一个乡下人去城里玩,住进一家高级饭店。服务生拿起箱子,带他去房间。一出大堂,乡下人立刻生气地说,“别以为我是乡下的,就让我住这么个小房间!”服务生连忙解释道,    “别生气,先生!这是电梯。”

  外行充内行,丢面子倒是其次,有时候后果更严重。

  有个人一天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大脚趾黑了一块,赶紧去医院看大夫,大夫诊断:癌症!——把大脚趾切了。过了半个月,发现其他脚趾也发黑。经大夫诊断:转移!——把剩下四个脚趾切了。

  又过了半个月,发现脚掌脚面都黑了。这个人实在痛苦极了,于是去大城市找专家。专家诊断结果很快出来了:袜子褪色!

  中国人有句古话“久病成良医”,这句话在别的地方有可能成立,单单在立遗嘱这事情上不太靠谱。因为人生只有一次,而且每个家庭都有每个家庭的情况,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问题,面对各种实际操作问题,遗嘱只能实现一次,无法通过经验积累加以摸索和改进。

  法律就像一座宫殿,里面层层叠叠,迂回曲折,继承法虽然才37条,但围绕这37条衍生出来的规定有数百条,和这数百条规定相交叉的其他法律,像 婚姻法、民法通则等等,数千条不止。而要运用继承法,设置相关的条款和安排,则需要更多的经验。相比法律这座宫殿,只有37条的继承法确实像一台电梯,但 是要弄清楚这台电梯怎么连接,怎么操作,怎么监控,怎么工作,恐怕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

  举个例子,按照旧的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经过八年持续婚姻后,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按照新的婚姻法规定,这种婚前财产无论经过多少年,还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能成为另一方的遗产。如果不知道这种新变化去订立遗嘱,恐怕要产生许多新的纠纷。

  像前面案例那样的无效遗嘱,何止百万!在百度上搜“遗嘱无效”,检索结果达到173万个。

  60%的遗嘱无效,想想这数字,还真挺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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